兄亦遍體鱗傷 擬加控父母虐兒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8/01/10 00:07
最後更新: 2018/01/10 00:33
除了死者身上的傷勢有可疑外,控方亦提及死者的8歲胞兄身上有多處瘀傷、擦傷等,案件押後以等候死者及其胞兄的醫療報告等。據悉,控方將加控兩名被告虐兒罪。
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27條,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控罪訂明,任何超過16歲,對兒童負有管養、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,如故意襲擊、虐待、忽略、拋棄或遺棄該兒童,或促致他受襲擊、虐待等,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兒童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,即屬違法。循公訴程序定罪後,可處監禁10年,若循簡易程序定罪後,則可處監禁3年。
另外,第212章27條謀殺控罪訂明,若任何人被裁定犯謀殺罪,即須被終身監禁。